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告 >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31 11:18:21 发布人: 发布来源:

人社厅发〔201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根据有关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就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通用标准,向考试人员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并提供有关成绩查询服务。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可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