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管理制度汇编
华中科技大学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目 录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
二、基地管理制度 2
三、院校职责 3
四、培训教师及班主任管理制度 4
五、学员资格复核 5
六、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 6
七、课堂规范 7
八、学员考勤制度 8
九、日常行为准则 8
十、学员考试考核制度 10
十一、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 11
十二、学员奖惩制度 11
十三、培训中期谈话活动 12
十四、综合结业考核 12
十五、实训纪律 12
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文化精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现就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着重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完善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创新职业中等学校用人机制,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全面推动职业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快造就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条 目标任务
国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分为国家和省两级进行,为中等职业学校造就一大批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在教育教学中起到骨干示范作用。经过培训,参训教师的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了解课程和教学改革的方向,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初步的课程开发能力;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比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关键技能,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了解现代化企业生产状况、技术水平、用人需求信息,熟练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加深对学校教学和企业实际联系的理解。
二、基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培训组织实施流程
确定合作院系及培训专业、确定教学方案及师资、确定各机构负责人和各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由基地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培训各环节进行指导与监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 培训基地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明确基地组织结构及各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分工,层级负责,将培训任务落实到个人。
第五条 培训后勤管理方案
由基地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操作,实现后勤保障的“预先设立,及时调整,切实执行”,由专人负责住宿、教室、餐饮的联系和服务。
第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由基地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逐级汇报制度,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与主要负责人汇报。小组各成员必须尽职尽责,迅速反应并及时执行。
1、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校内各单位,并负责做好安全教育、组织管理,配合做好治安、后勤保卫工作。
2、保卫处负责治安工作,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在教室、宾馆、食堂等学员主要活动地巡逻,避免和处理社会性治安事故。
3、保健科和医院负责做好医疗,宣传暑期常见疾病的预防措施,预防中暑;医院保证24小时就诊,确保参训学员及时就医。
4、后勤集团负责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和饮食安全工作,确保餐饮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宾馆和招待所24小时安排班主任值班,预防突发状况。
5、班主任要高度负责,关心学员,督促学员进行自身防护,做好所有人员安全健康的预警工作,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理。
6、全体参训学员严格按照基地的要求和培训安排参加培训学习,遵守培训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在课余时间不要随意外出,注意防骗防诈。严禁学员外出游泳,对违犯者严肃处理。
三、院校职责
第七条 全面负责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选派培训项目负责人并组建培训项目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第九条 根据培训项目的要求制定培训课程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时,负责选定并提供培训教材和培训资料;
第十条 根据培训项目的要求安排合适的培训主讲教师,并按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准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教学任务;
第十一条 负责学员报到和收费、负责安排培训学员的住宿、负责安排培训场地、负责培训学员的教育与管理、负责培训学员的业余文化活动和组织参观考察等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培训项目实践环节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 负责建立培训主讲教师专家库并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部;
第十四条 培训授课的资料(如教学计划、教材资料、授课PPT等)报学院教育培训部审核并归档;
四、培训教师及班主任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教师行为规范
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服从基地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在结业考核期间,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学员进行考核,杜绝造假行为的发生。教师不能按时到堂上课,需按照规定提前与基地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汇报,并拟定好接替教师人选。
1.精心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安排,提前一天与授课教师联系确定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检查授课教室或者实验室设备使用状况,若有实训,准备好实训器材等。
2.遵守教学纪律。必须自己关闭并要求学员关闭带入教室的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
3.注重课堂礼仪。进入教室应当做到着装整齐,言谈举止文明规范,仪表端庄,谈吐、举止文雅;用普通话讲课,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树立语言规范健康的个人形象。
4.按照计划进行教学。教师在讲授、演示、互动等环节中,要科学、合理地把握教学进程和节奏,保证教学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授课内容充实、概念清楚、逻辑严谨、重点难点突出,杜绝偏离教学主题,漫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5.坚持正面引导。严格课堂纪律与秩序,尊重学员;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员,不得向学员散布错误或消极的言论。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制度
明确教学管理人员各职责,分工明确,任务饱满,按照教学进度及要求做好各项组织及协调工作,务必保证培训教学环节按正常计划实施。如遇突发事件,需及时报批并迅速调整。
第十七条 班主任(班级管理员)职责
班主任负责培训班的日常事务性管理,是对内对外的重要纽带与桥梁。负责上传下达,负责解决班级内部各项事务。班主任必须本着服务学员的意识做好各项工作:
1.组建班委会并依靠班委会积极组织开展班级活动。
2.负责学员报到、考勤及学习情况记载,全天跟班管理,负责协助主讲教师维持课堂秩序,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并及时向培训院系报告情况。
3.负责学员研讨、交流等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做好学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解决学员的实际困难。深入学员宿舍了解学员生活、身体状况,对有困难或身体不适的学员及时给予帮助或安排就医。
5.抓好培训班档案管理,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总结。
6.举行例会,广泛了解学员对教学内容、方法、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发挥教与学的桥梁作用。
7.组织学员相互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8.做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 班主任行为规范
班主任必须服从基地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不得无故擅离职守。在培训过程当中,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遇到培训学员有困难求助时,不得对其不理不睬,应热情接待并主动提供帮助,语气不卑不亢,面部保持微笑。
五、学员资格复核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06】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好培训学员资格复核关,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第十九条 培训对象条件复核:
1.中等职业学校一线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骨干教师;
2.品行端正;
3.具有中等职称及以上教师职称;
4.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曾获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优先;
7.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学员转入学员注册程序,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员,与推荐省份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调换。
六、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条 培训时间
国家级培训每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480学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实行小班教学、分组训练,每班35人左右。
第二十一条 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120学时左右)。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40学时左右)。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等。
——企业实践活动(160学时左右)。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增加生产实际经验。
——教学演练与实践(160学时左右)。运用在培训机构学习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在真实课堂进行教学方法训练,改进教学行为,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发挥培训骨干示范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脱产集训方式进行。国家级培训采用“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培训针对职业教育教学特点,采取专题讲座、模拟教学、交流研讨、现场观摩、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突出示范性,注意发挥学员在培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七、课堂规范
第二十三条 营造庄重和谐的课堂氛围。管理人员每次课前认真检查教室,做到室内干净整洁,教学设备完好,温度合适,并保证茶水供应;学员佩戴学员证提前5-10分钟有序进入教室,做到着装整齐,不穿拖鞋背心、不带食品进教室,女学员不化浓妆;学员对号入座,保持教室安静,做好学习准备,进入学习状态。
第二十四条 严明课堂纪律。牢固树立教师授课、学员上课第一的观念,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干扰课堂秩序。管理人员不得在上课时间发放资料或因公务或私事带走学员,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工作在课间休息时进行。
第二十五条 建立学习行为规范。学员要服从管理,文明上课,尊重授课教师的劳动;明确学习目的,认真听课,认真做笔记,积极参与互动;关闭手机,不随便进出教室,不抽烟;上课时,保持正确的坐姿,不趴在课桌上或翘着脚听讲;不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如看报纸杂志小说、讲小话、打瞌睡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规范的课堂教学流程。课前有“开场白”,包括介绍授课教师、课题及主要内容、致欢迎辞等;课后有“结束语”,包括课堂小结、致谢等。班主任(教学辅导员)全程负责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协助组织课堂教学。
第二十七条 加强教学巡视。管理人员做好授课前及课堂结束前的班级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学员考勤制度
第二十八条 考勤制度
培训期间,对各学员进行严格考核,记录学员每天上课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病事假情况,保证到课率及课堂纪律。在接受培训期间,学员一般不容许请假,所在单位必须让学员回去办事时,由所在单位与学院培训部门联系,由培训中心酌定,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对无故不到课或迟到早退者,应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批评教育或取消其受训资格。考勤记录作为培训结业考核的一项。
九、日常行为准则
第二十九条 对参训学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且记录学员培训时的纪律情况,包括培训时的态度和课堂表现情况,包括随意说话、吸烟、不尊重培训教师等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基地老师的管理,严肃培训纪律,维护培训秩序。
1.遵纪守法。遵守培训班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服从管理。上课、参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除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外,一律不得请假。课余时间外出必须向班级管理员报告,且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外出时,须按时归宿。
2.勤奋学习。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培训班组织的各项研讨、交流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珍惜时间,提高效率。
3.及时反映自己的问题、意见和要求。尊重老师,团结互助。
4.注重修养。诚实可信,礼貌待人;豁达宽容,举止得体;言谈文明,仪表大方;服饰整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以及房内所有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不在建筑物等处刻画涂写;不酗酒、不赌博,不在教室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吸烟。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活跃生活。
6.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节约水电。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简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7.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能单独外出,注意交通规则和路面行车情况。
8.遵守房客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管理。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外出时,须按时归宿,注意人身安全,不准私自留宿和转让床位。爱护房间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在结束学习离开客房前,须经客房管理人员对客房被备品评验收,无损坏丢失时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十条 专业能力水平
1.互动研讨:记录学员在参加培训时与培训教师就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互动及研讨情况;
2.项目完成:记录学员对每堂培训所布置的培训项目(案例)的完成情况;
3.创新思维:记录学员在参加培训时对培训内容能够提出创新观点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综合素质
1.语言表达:记录学员在参加培训时的语言表达能力;
2.素质形象:记录学员培训期间言谈举止、衣着、礼貌;
3.责任感:记录学员对职业教育培训任务的态度和对从事职业教育的使命感等;
4.团队协作精神:记录学员在培训期间和企业实践过程中,集体观念与团队协作精神,为更好的提高整体素质做铺垫。
第三十二条 学员情绪(1-5级)
1.高:精神饱满,富有激情,从内心对此培训表达出极高的热情,有部分创新能力;
2.较高:精神比较饱满,对此次培训表达出较高的热情,有部分创新能力;
3.中:能够表现出比较愿意参加此次培训,并且能够按照培训内容要求独立完成项目;
4.低:能够来参加此次培训,并且能够按照培训内容完成项目;
5.较低:来参加此次培训只是为了出来看看,没有想到要学什么东西的愿望,被动培训。
十、学员考试考核制度
第三十三条 考核内容及方式
根据开设的不同培训课程,设立不同的考核内容与方式。设立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走形式主义。
第三十四条 成绩认定办法
成绩认定采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将考核项目细分,列出各部分的权重。
第三十五条 证书发放条件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证书》,证书编号采取统一格式,按照年限、基地、专业、省份的不同设立相对应的数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组合。证书发放必须严格根据结业人员名单进行核实,不得对非培训人员或结业人员发放。证书需加盖培训基地公章。
十一、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人身安全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进入网吧上网,不得赌博打牌,不得进入娱乐场所,不得在江河、湖泊、游泳池等一切可以游泳的地方游泳。
第三十七条 财务安全要求。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和现金,不要随便与陌生人交谈,不要轻信推销商品、贩卖票证、制作证书者的言语,不要将自己的钱物随便交给他人。
第三十八条 外出行动要求。培训课余时间上街时,应结伴而行,过马路请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若有特殊情况需单独外出办事的必须与学校和管理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培训院校的作息时间或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校园;若培训院校安排学员就近或在校园内参观,应遵守院校统一要求,不得单独行动。
在培训期间,若有意外情况,应及时与组长、院校管理人员联系。
十二、学员奖惩制度
学员奖惩情况根据其日常表现及结业考核成绩决定。重者取消其参训资格。每期培训根据一定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培训人数的30%向教育部报送优秀学员。结业考核分为三部分:一是运用所学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完成一份4学时以上的教案并进行试讲;二是结合所学专业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学研究论文,在条件允许时提交一份实训作品;三是有实践单位对学员实践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作出评定。
十三、培训中期谈话活动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学员对培训安排的整体性评价;培训的内容和方法的评价;培训的组织情况;培训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谈话结束后,培训中心将综合谈话内容,把谈话综合结果及时反馈给培训教师和相关教学院系。
十四、综合结业考核
一、运用所学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完成一份4学时以上的教案并进行试讲;
二、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教案研究论文,在条件允许时提交一份实训作品;
三、学员实践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的评定;
四、中期监控谈话;
五、学员日常考核成绩;
六、考试或考查成绩;
七、学员问卷调查。
十五、实训纪律
一、实训中,学员必须服从实训队的领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实训。
二、学员按实训大纲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训任务,要重视实践学习,作好实训笔记和实训日记,按时完成实训思考题或作业,并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训报告。
三、尊重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
四、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学员应列队出入实训场所。
2、按实训安排和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事先取得证明,经班主任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3、在进车间实训时,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穿好长袖衣、长裤;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不准穿裙子。不准随意到与实训无关的车间。不得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
4、爱护公共财物;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动用车间设备和仪器,凡由此造成的事故及经济损失,一律由肇事者承担。
五、学员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好实训任务。